珠江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
2023-08-29 23:31:17    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独立董事关于续聘 2023 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事前认可意见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 《证券法》 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

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我们作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

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对公司续聘 2023 年

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

 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是符合《证券法》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,

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,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

客观、公正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

情况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将《关于续聘 2023 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提交

董事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石水平、毕亚林、陈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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